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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们到的早,庭审大厅里稀稀拉拉坐着人,法官和陪审团都还没有入席。
丁苟时的律师是个娇小型的年轻女孩,戴着眼镜,很斯文的样子,一看就是刚入行没多久的新人。
这也正常,丁苟时肯定没钱请律师,即便有钱,也没有律师愿意跟顾氏集团杠上,这种情况下,法院会随机指派一位律师。
指定的案件,通常被律所实习生视为积累经验的好机会,毕竟没有顾客愿意找律师新手。
这个戴眼镜的年轻女孩看见慕紫时很激动,捧着一本书过来,“前辈,我、我是您的粉丝,能给我签个名吗?”
“可以。”
慕紫微微笑了笑,接过她手里的书。
“啊……是鲁道夫·冯·耶林的《为权利而斗争》,好怀念啊。”
慕紫颇为感慨,拿起笔在内页上签了自己的名字。
女孩高兴的问:“您也:()慕少,你老婆又重生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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