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说了。 总之,鸦鸦是个完整的,全乎的。 而且,结局也圆满。 说到结局,其实往前,有好几处可以完结,大家都知道。 金子也有过心动,但最后还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写到了最后。 想厚颜用一句: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来形容。 说到始终。 那就要说到最初的想法,和最后的想法。 最初的想法,也就是开书的立意。 毕竟这不是金子写的第一本洪荒。 前面有石矶。 紧接着写洪荒,那该如何入手?就是一个问题了。 最后金子选了,和石矶截然不同的方向,从上往下写。 从洪荒源头开始,往下写。 也就是落笔的高度。 所以,吴天的是极高的。 是洪荒第一代生灵。 这就是他的跟脚。 所以也注定了他的观感不同。 因为能和他共情的人太少。 他总是站在高处,俯视天地。 所以,很少有人能和他共情。 这一点和石矶这个从底层爬上来的截然不同。 尤其是中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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秦王扫六合,虎视何雄哉。挥剑决浮云,诸侯尽西来。穿越为嬴政亲弟的嬴成蟜,本想在皇兄羽翼下体验下纨绔生活。从没想与嬴政争皇位,他是个惫懒性子,当皇帝哪有当皇弟来的快活?他只想当个坐看庭前花开花落,淡望天上云卷云舒的咸鱼。可当大侄子嬴扶苏被贬上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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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青珂为了报仇,穿了官服爬上权位成了弄臣。诸国争乱起,国内国外权贵者都先奔着名声来挑衅听说贵国许探花长得十分好看?于是他们都来了,然后他们都弯了。狗哥那没有的,我后来把自己掰直了,因小许许女装更好看。小剧场姜信下毒火烧暗杀我多少回?我只想跟你结盟,为啥不信我?许青珂你知道太多了。姜信最上乘的谋略不是杀人灭口,而是将对方变成自己人。许青珂太麻烦。姜信不麻烦,我跟元宝已经在你房间门外了。金元宝汪汪!起初,他只是想结盟,后来,他想跟她成为自己人,再后来不说了,准备嫁妆入赘去!金元宝我的原主人脸皮很厚,因为天天带着人皮面具,有时候还戴两层,我觉得他有病,对了,我叫金元宝,是一条狗,我只为自己代言。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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