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写这本书的后记,她欲哭无泪,几乎想揍我,你就找尽理由拖稿吧! 其实呀,真的真的不是啊,只是我固执地觉得,鹿鹿的婚礼对我来说很重要,重要到我愿意飞过千里,时隔三年穿越北国的风雪,去赴一场二十岁钩钩手指的天真约定。 这是属于我们人生的新篇章,也是告别少女时期最重要的仪式之一。 也不记得从什么时候起,我似乎真的开始慢慢变老了。出门旅行遇见好玩的家伙,问及彼此的年龄,他们都会充满元气地告诉我,我是90后呢,让我这个只赶上80年代末班车的家伙羡慕得要死,必须假装露出低落的表情,听他们安慰我几句,才甘心。 这大概是不服老的结果,不过当我们开始慢慢梳理过往琐碎的回忆,那确实是代表一个时期已经过去。 比如,我现在会想起自己的十八九岁,那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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许青珂为了报仇,穿了官服爬上权位成了弄臣。诸国争乱起,国内国外权贵者都先奔着名声来挑衅听说贵国许探花长得十分好看?于是他们都来了,然后他们都弯了。狗哥那没有的,我后来把自己掰直了,因小许许女装更好看。小剧场姜信下毒火烧暗杀我多少回?我只想跟你结盟,为啥不信我?许青珂你知道太多了。姜信最上乘的谋略不是杀人灭口,而是将对方变成自己人。许青珂太麻烦。姜信不麻烦,我跟元宝已经在你房间门外了。金元宝汪汪!起初,他只是想结盟,后来,他想跟她成为自己人,再后来不说了,准备嫁妆入赘去!金元宝我的原主人脸皮很厚,因为天天带着人皮面具,有时候还戴两层,我觉得他有病,对了,我叫金元宝,是一条狗,我只为自己代言。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