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候,你第一个想到的人,是她。 她记得和萧佰軻那次偷跑出去,她拉着她的手,风在耳边呼啸,两个人都跑的气喘吁吁,甩开了守卫,在一个昏暗的小角落。 记不得是什么节日了—— 天上有点灯,偏偏某一盏在她们头上飘过,又恰恰映得两个人的脸都浮上一层暖光,在这样不够光亮的环境,你的眼睛第一眼,便该是看向对方。 趋向唯一的光源,于是她们就这么凝视着对方。 刘赟那时候什么都不记得,她不记得自己的心该是什么样,只能在记忆的烙印里寻得那日萧佰軻,笑得太温和。 她的五官是什么样也记不太真切。 是这样一团温暖的光亮,在手边,在眼前,你的身子都舒展开来,你只想就这么永恒的,岁月静好的停在这一刻。 她记得她好像...
许青珂为了报仇,穿了官服爬上权位成了弄臣。诸国争乱起,国内国外权贵者都先奔着名声来挑衅听说贵国许探花长得十分好看?于是他们都来了,然后他们都弯了。狗哥那没有的,我后来把自己掰直了,因小许许女装更好看。小剧场姜信下毒火烧暗杀我多少回?我只想跟你结盟,为啥不信我?许青珂你知道太多了。姜信最上乘的谋略不是杀人灭口,而是将对方变成自己人。许青珂太麻烦。姜信不麻烦,我跟元宝已经在你房间门外了。金元宝汪汪!起初,他只是想结盟,后来,他想跟她成为自己人,再后来不说了,准备嫁妆入赘去!金元宝我的原主人脸皮很厚,因为天天带着人皮面具,有时候还戴两层,我觉得他有病,对了,我叫金元宝,是一条狗,我只为自己代言。...
...
...
...
...